法律问答

检查院判了拘役四个月罚款三千,到时候法院会按照这个量刑判吗?

行政处罚
2022-12-03 16:5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且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法院不一定按检察院量刑判刑。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采纳罪名和量刑建议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 判刑后的罚款,犯罪分子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罚金缴不起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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