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欠条丢失也可以收回借款吗

债务追讨
2022-12-03 16:5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条丢失了可以向债主要回钱,借条丢失了,可以在对方还款的时候出具一份收条,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民间借贷中没打借条或借条丢失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救:与债务人协商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或者用电话录音证明借贷事实。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私人借款合同丢失的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如果对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且拒绝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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