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姓名被冒用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具体该怎么办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3 18:0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姓名被冒用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任何人不能盗用、冒用他人姓名,该行为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姓名被冒用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处理: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否则构成姓名权侵权。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 冒用别人身份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冒用别人身份证进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姓名被冒用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被侵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冒名登记的公司主张涤除工商登记、赔偿律师费等物质损失,并有权要求冒名登记的公司进行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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