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青岛崂山卖给同村村民没有过户,现在拆迁补偿协议村委找实际使用人(房产证名字还是我们的),我们能争取到什么利益?

拆迁补偿
2022-12-03 18: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 当事人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可以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沟通,沟通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当然还可以起诉。
  • 小产权房拆迁获得补偿时如现房主没有进行类似于产权过户的转移登记,没有通过法律程序明确,只能向被登记在相关村委、乡镇的原房主补偿;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该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利益归原房主的情况下,现房主应当是实际的被补偿安置人,则该利益应当归现房主所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