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2-12-03 18:4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服法院生效的裁定或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率之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若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4、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能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
    5、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的所作出裁判生效之后,由各当事人在裁判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如果是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的,则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申请法院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由法院采取一定的措施强制其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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