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运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有什么规定

运输合同
2022-12-03 18: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但当事人依法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来确定管辖的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在一般情况下是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但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来确定管辖的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标准如下:
    1、一般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约定地点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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