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孤寡老年人委托监护

子女抚养
2022-12-03 19:0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年监护人是指已经成年的人(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就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关系,进行事先协商并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孤寡老人的监护人可以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由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其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老人,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老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近亲属或者他人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如果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需要办理监护人。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