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公司后,如果被迫解除理由不成立,那劳动合同是不是不能解除?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3 19: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口头通知劳动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无效。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通过口头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会生效的。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劳动者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而用人单位对此表示同意的,且依法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那么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员工不接受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可以的。如果员工不存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如果已经解除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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