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欠条丢失后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2-12-03 19: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丢了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借条,协商不成且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借条丢了的处理方式有: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2、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3、保存借款时的转账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 借条丢失的处理方法是通过协商重新拟定一个借条,也可以通过搜寻其他证据的方式提起诉讼,因为借条不是唯一能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民事诉讼中证据的种类还包括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甚至聊天记录等,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手段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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