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没有立案的情况下,接到派出所的电话通知被传唤询问,原由是“故意伤害他人,但派出所未讲出受害人是谁,被传唤人在外地上班的,可以等到有时间的时候再回去接受询问吗

刑事辩护
2022-12-03 20:2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有需要当事人配合查案的情形下,派出所会打电话给个人。派出所在电话里通知证人谈话时,必然会主动介绍自己的单位,本人的姓名,以及找人谈话的基本事由,并要求依法协助调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 派出所给自己打电话可能是因为牵扯到民事或者刑事案件,公民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也有可能是自己报案或者是举报后,派出所打电话来询问一些细节问题。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受害人向派出所报警之后,一直没有处理,报案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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