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问一下如果我自己本人改名字了,那小孩的出生证明上母亲一栏的名字跟现在的名字不一样可以上户口吗

2022-12-03 21: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可以改,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孩子父母到场填表签字双方同意才能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可以改。孩子父母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需孩子双方父母都到场填表签字,双方同意才能更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孩子的曾用名,不影响出生证的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婴儿上户口后是能够更改姓名的,可由其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申请改名要孩子出生以后的相关证明,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名字,经审批后即可改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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