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处置

房屋产权
2022-12-03 22:0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共有房产擅自处分的,可以依法请求对方赔偿。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一般认定为无效,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方可认定为有效。虽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按份共有房产的处置有:大家共有和大家竞买。在分割房屋时应当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尽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的现有价值,房屋可由一人独有给付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可以出卖该房大家按份共同分得价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处分按份共有物需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二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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