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变更诉请最迟时间及法条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3 22:24: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增加诉讼请求的时间应当是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变更诉讼请求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当事人要求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更换;第二种是当事人认为提出诉讼时其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基于多种因素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出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 变更诉讼请求的最晚时间应该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然而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行政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举证期限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一)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
    (二)追加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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