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给,还需要到交警队做结案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3 23:1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各方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10日内共同申请交管部门对事故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由交警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赔偿规则进行调解,一旦各方达成调解,调解书具备合同的效力,各方应当履行。
  • 责任认定书后要去结案,可以在交警大队处理,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如果协商不成的,需要诉讼解决。
      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最后全部接受交警部门调解,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说就已经算结案了。如果不接受交警部门调解,那么当事人需要利用交警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结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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