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车合同签了6个月,没到期我不想租了,挣不够租金,有什么后果吗

租赁合同
2022-12-04 00:0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拒绝协商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承租人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出租人,自通知到达之时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属于违约,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不租了,房东违约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均应切实遵守合同的约定,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租房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未到期房东却收回房子,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租客有权依法要求房东继续出租房屋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或者选择不继续租用房屋,并要求房东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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