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排除妨碍,立案到判决,得多久

刑事辩护
2022-12-04 00:2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
    二、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第
    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提出建议的;
    3、由于回避申请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在人民法院开庭对其开始审判后,作出判决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需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一、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  
    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