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婆因为不合要离婚,我们有个儿子,儿子还2个月就2周岁了,前段时间我跟她协商还是抚养权归她,近期她又反悔不想要抚养权了,想把孩子给我,但我考虑到我自己不适合带孩子,我父母年纪又大了,而且最近身体也不好,我们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收入不如她,但我父母在乡下有房子,我们没有共同财产,如果我和我老婆都不想要抚养,通过法院,孩子会判给谁,孩子一直以来都是我父母带着的,这样孩子会归谁,如果第一次上诉她不同意,那么6个月后再上诉,孩子已经过2周岁了,法院又会怎么判定。还有法院一般多久能受理。谢谢!

离婚
2019-04-25 07:51: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具体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内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会判给女方的情况:   第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 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