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22-12-04 01:28: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刑事责任的追究:
    1、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一般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2、犯罪后果达到特别严重标准的,则应追究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主体只能是负有监押在押人员的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法律、规章、制度和司法机关对在押人员的正常管理和正常工作秩序;
    4、客观方面存在负有监押在押人员的司法工作人员失职导致在押人员脱逃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符合以下条件的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