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有户无房,能不能享受安置政策

拆迁补偿
2022-12-04 02:0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安置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权人。房屋拆迁应对所有权人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实际居住、切实需要安置的人给予临时周转、搬迁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拆迁安置房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人以产权置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原地回迁或易地安置的房屋。
      应安置人员是房屋被征收拆迁时,需要得到安置的人员,他们并不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共有人身份确定的,而是根据户籍确定的。

      能否享受拆迁待遇不能仅以户口的进出为判断标准,还应综合权利人与集体组织的生存依赖程度、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人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关系等因素来判断。

      当事人户口迁出原籍后,就不再是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在该村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损“坏后,应由原集体无”偿“收回。

      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原籍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拆迁安置房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应为符合拆迁条件的被征收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上年度规定的75%;申请人必须是无房住户、住房困难户、危房困难户、住房特困户;申请人必须有本市城区常住5年以上户口,现居住的房屋为申请人所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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