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有高空作业的行为违法,产生了高空作业危险的损害事实,侵害事实与侵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是主观上存在过错,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