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里停水近五天违法吗?

业主维权
2022-12-04 05: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自接自来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法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

    (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

    (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七)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第
    (六)项、第
    (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 小区停水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并且供水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水原因与时间。停止供水超过24小时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法律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停水停电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冻结等。而停水停电不在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