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我有五个月大BB,争女儿抚养权,无财产纠纷

离婚
2019-04-25 08:09: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共同财产
    你们共同取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综上,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是赠与。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赠与的话,在财产转移前是可以撤消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均分,但法官会从照顾妇妇儿童的利益等方面综合考虑,酌情予以照顾。
    2、抚养权及抚养费、探视权(如有孩子)
    双方经协商一致或法院判决后确定孩子由谁抚养,抚养方需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如有两个孩子的话,法院一般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如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有重大病情、生活特别困难等情况,可以判处一方抚养两个,但另一方需要依法支付抚养费。
    如另一方发现其对孩子有虐待、殴打、无故辱骂等行为,或其有重大疾病、重大性格缺陷,或其有严重的陋习等情况。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应按月(可约定按季度或按年)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参考当地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在收入的15%-30%之间。
    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对方不得无故拒绝探视,如对方多次无故拒绝探视,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正常行驶探视权。
  • 无法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由谁来抚养子女,主要考虑孩子跟随哪一方更有利于其成长(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对10周岁以上的孩子,会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如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的,则判给对方可能性就越大。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可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 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双方共同才产如何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将夫妻双反给的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进行分割的,可以通过到民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来分割财产,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何分割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