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麻烦问个问题:男方出资付的首付、写的女方名字,现在分手了女方因为给不起首付钱,所以房子想还给男方,男方现在知道女方没有钱、不愿意要房子非要女方还首付钱,这种情况女方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4 07:5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首付款为男方支付的,若该房屋贷款未男女双方婚后共同还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法院会将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一方,之后由这方给予另一方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男方支付首付买房写女方名字的,分手后房屋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双方共同在婚前买房但是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离婚的时候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另一方可以就出资款主张债权,也就是说可以要求登记方返还自己支付的房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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