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的区别有哪些

招标投标
2022-12-04 08:1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的区别:
    1、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决算是指对所完成的各类大小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最后经济审核;
    2、工程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工程决算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主管部门审查、抄送有关设计单位。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 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的区别为含义不同;适用的法规不同,工程结算适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决算适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主体不同;作用不同;以及范围不同。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
    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等。
  • 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的区别如下:
    1、范围不同,工程结算确定的是工程建设阶段的工程价款,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
    2、主体不同,工程结算是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等的主体,工程决算则只有一个主体。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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