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贷款,我没签字,

婚姻债务
2022-12-04 08:12: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丈夫贷款妻子没有签字,如果该借款女方知情,且该贷款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共同偿还。相反,如果是用于个人生活,则由男方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1、结婚前替对方还房贷,如果是自愿还的,双方未订立债权债务协议的,当事人不能要求对方还;
    2、如果双方依法订立了债权债务协议,则可以要求对方在离婚时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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