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就不要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2-04 08:3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中民事责任的构成是:
    1、医疗机构实施了医疗过失行为;
    2、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
    3、医疗机构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第三十七条
    医学会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工作人员,应如实记录鉴定会过程和专家的意见。
  • 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条件如下: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违法,这是首要的也是较为重要的条件;
    2、患者存在人身损害;
    3、行为与人身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损害事实;
    2、必须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3、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存在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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