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环境污染严重性问题?

业主维权
2022-12-04 08:4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环境污染按环境要素分为: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土壤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标准:
    1、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导致伤残后果;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或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4、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 污染环境罪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
    2、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3、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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