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付了彩礼但是女方不肯结婚证怎么办呢

彩礼
2022-12-04 09: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付了彩礼但是女方不肯打结婚证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全部份额的彩礼。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男方当事人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方不愿意结婚后,结婚彩礼一般要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之一,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拒绝还彩礼可以报警,但是一般去法院起诉更好。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会支持返还彩礼。如果双方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那男方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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