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不构成伤残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
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