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13岁小孩被撞一颗门牙,嘴唇缝了四针,拆线后有疤痕。没有住院的,又哪些相关赔偿

2019-04-25 08:21: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1、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根据己方损失向对方主张赔偿。
      
    2、首先根据对方的车辆是否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与车主的关系,机动车辆的投保公司来确定赔偿责任人,即确定案件的被告。
      
    3、己方财产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你好,不论小孩还是成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流程是:
    (一)出险报案。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二)损失确认。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三)申请索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
    9、死亡证明书
    10、一次性赔偿凭证
    1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2、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四)领取赔款。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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