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我这边一位业务人员提交离职申请,我还没同意他就直接离开。并且带着工作微信走了,这个工作微信是他自己申请的,自己实名制注册的。但是客户是我提供的,我没有跟他签竞业合同,保密协议等方面,也没有合同里表明他注册微信属于公司,他拿走微信后注销了,也没从事这个行业,请问我可以起诉成功,拿回这个微信号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4 09:32: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被迫签离职申请的,由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举证,如果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的自认,对作出自认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自认而其他共同诉讼人予以否认的,不发生自认的效力。其他共同诉讼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仍然不明确表示意见的,视为全体共同诉讼人的自认。
  • 口头提出的离职申请,若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认定为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