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生婴儿上户口问题

2022-12-04 09: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生儿上户口的方式: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由父母(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婴儿长居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并且办理时要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上户口流程为:
    1、在规定期限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2、出具孩子的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孩子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等;
    3、户口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4、入户地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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