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方没有按期完工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
2022-12-04 09: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工程未按时完工,违约方需要按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来进行赔偿;但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高或者过低的,则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予以增加或者减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认定工程竣工日期的方法是:
    1、双方确认竣工的日期;
    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3、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 施工企业不按工程合同规定施工的,可以依法追究施工企业的违约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建设工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按合同规定施工构成合同违约,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