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法驳回起诉能否再起诉

2022-12-04 10:1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撤回起诉后是可以再起诉的。但是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如果案情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且又没有过起诉的期限的,这种情况下原告撤诉后能再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之后原告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撤回起诉后,如果不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的,能再起诉。当事人能够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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