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可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有哪些

2022-12-04 10:1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有: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法院不受理因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2.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3.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机关作出的奖惩任免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