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节假日拘留所可以送东西吗

2022-12-04 10:3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时,亲属可以送东西,可以向被拘留人送一些换洗衣服或者零花钱、健康书籍等,不过会经过检查和登记。各地看守所管理方式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看守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 关于去拘留所送衣服的规定:当事人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衣服作为生活必需品,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
    因此,可以向被拘留的人送衣服。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
    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去看守所送东西。家属在被拘留人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去看守所送东西,同时还有条件的允许进行探视,不过规定是由聘请的辩护律师进行探视。所送的东西须经过检查和登记。
    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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