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里老人房子是城市拆迁房,2014年公公婆婆把房屋赠予孙子,原房主名字是婆婆。因孙子未满18岁,公婆,孙子委托儿子办理房产事宜,其间有委托书,赠予书,手续齐全。2017年曾添选房确认书,被征收人为孙子名字。2021年公公去世,2022年儿子离世,最近婆婆不想再把房子赠与孙子。请问这种情况能单方撤回赠与吗?

遗产继承
2022-12-04 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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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老人房子过户给儿子在以下情况下能收回:
    1、在办理过户登记前;
    2、办理过户登记后,儿子存在严重损害父亲合法权益或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爷爷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孙子的房子允许收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可以直接收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收回;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收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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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老人房子是城市拆迁房,2014年公公婆婆把房屋赠予孙子,原房主名字是婆婆请问这种情况能单方撤回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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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继承问题
家里老人房子是城市拆迁房,2014年公公婆婆把房屋赠予孙子,原房主名字是婆婆请问这种情况能单方撤回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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