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个体营业执照18年和19年漏检了,会不会罚款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4 11: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当事人所持有的营业执照未按规定进行年审的,处理方式为:法律规定,法人不按规定提交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登记机关可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营业执照应当年检。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法人依法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监督企业法人按照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二)监督企业法人按照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合同从事经营活动;
    (三)监督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制止和查处企业法人的违法经营活动,保护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
  • 营业执照不要年审,国家已经取消了营业执照年检。根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 个体的营业执照在过期半年后接到通知不办理延期的会被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
    一、对于个体工商户,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根据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因此,个体工商户过期未年检的话,一般不会处以罚款。
    二、对于非个体工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时间一般是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年检。”同时根据该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