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应怎样去处理

刑事辩护
2022-12-04 11:0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应这样处理:实物证据一般在案件移交时是应当随案移送的;如果不宜移送实物证据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
    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实物证据中的物证、书证等,原则上这些实物应当随案移送,但有些实物由于其性质、体积、重量等原因不宜移送的,应当查点清楚,开列清单,并将其清单或者照片以及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
    二、三款规定,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 实物证据在案件移交时实物证据中的物证、书评等,原则上这些实物应当随案移送,但有些实物由于其性质、体积、重量等原因不宜移送的,应当查点清楚,开列清单,并将其清单或者照片以及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
    二、三款规定,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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