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几年前在福州上过班,买了七年失业保险金,现在回到湖北老家了,请问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
2022-12-04 11: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向失业中心申请,审核之后,失业中心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填好之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就可以去领取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领失业保险金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用人单位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的名单,出具离职证明;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广东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自己主动辞职不算;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广东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从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失业保险金标准从80%调高至90%后,全省一类地区(广州)达到1705元/月,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通知要求:“从2018年5月1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有效期5年。
    期满后如继续执行,另行发文明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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