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五六岁生一个女孩,现在他出去了,不在家了,他不给身份证了,去领那个出生证明,他不给,不知道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2-04 12:0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你好,报案解决即可的
  • 非婚生子女入女方户口的,可以由女方携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等资料,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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