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生子可以上父亲户口吗

2022-12-04 12:1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生育,子女可以上户口,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未婚生子能上户口。女性未婚生育子女后应准备好孩子的医院出生证明,然后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带着孩子和上户所需的材料到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为孩子申报出生登记,并依法办理上户手续,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经审查其办理上户手续。
    上户是我国公民一项基本权利,非婚生子女也依法享有。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非婚生子女是可以上户口的。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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