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电子厂上班,今天10号我过几天准备自离,每个月20号发工资,会不会20号不给我发工资?押的20天工资我可以不要,但是上个月的工资会给我结吗?在线等

2019-04-25 08:57: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5种自动离职有补偿

    这5种情况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试用期上班了几天是可以拿你的工资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你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可以要回工资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因工伤不能上班,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般来说,根据当事人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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