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驶证和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怎么处理违章

2022-12-04 12:5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处理违章时需要携带驾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证件。一般的违章行为,在违章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罚款后,在下个记分周期即可予以消除记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
    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处理违章不是必须车主本人去,也可以委托他人去交警大队处理,也可以自主在网上查分并接受处理。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警察开具处罚决定书,可以委托他人去银行交罚款。如果只是交通违章的违法信息通知单,假如是正面拍摄的,需要本人前去处理,如果是后面拍摄的,那么,只要拥有有效的正式驾驶证就可以去处理。法律依据:《交规驾驶证扣分细则》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 驾驶人处理违章应当携带的资料包括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现金和银行卡,如果有罚款的当事人需要在十五日内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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