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款30万左右无力偿还,有办法解决吗

债务追讨
2022-12-04 13:0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无力偿还的办法: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主张其请求返还欠款的权利。且当事人起诉处理的,对方应当按照生效裁判履行债务,拒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 如果欠债人无力偿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如果提起诉讼,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欠债人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如果提起诉讼,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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