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的出租房整栋垃圾都扔到我家门口的垃圾桶多到都扔到门口了可以怎么处理

业主维权
2022-12-04 13:3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乱扔垃圾的处罚规定有:公民个人乱倒垃圾的,根据实际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单位乱倒垃圾的,会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清运垃圾导致环境造成污染的,会受到警告,并且会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 小区里有人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其他业主应该率先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处罚依据是《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行为人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情形的会被处3000元以下罚款。若是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会被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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