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判的法理依据有:任何案件,除非涉及国家安全及未成年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需申请),审理过程一律向社会公开,普通公民经申请均可旁听;任何案件,不论是否公开审理,案件的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