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子,我一天都没有住,可以退吗?

房屋租赁
2022-12-04 14: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房屋押一付三的,住了2天不想住的可以退还部分房租。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出租人拒绝协商的,属于承租人单方违约,出租人有权扣留相应房租充当违约金或者房租劝退额外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但租赁物危害健康以及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可以随时退回公租房。承租人腾空住房后向市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市租赁中心现场验房,验房后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收据、退房交验单、销户清单到市租赁中心办理退房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押一付三住了2天不想住房租可以退还部分。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出租人拒绝协商的,属于承租人单方违约,出租人有权扣留相应房租充当违约金或者房租劝退额外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但租赁物危害健康以及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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