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户籍地商业贷款买了房子,目前在还贷中。公积金是在杭州交的,目前交了2年多了,能否把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出来?

社会保险
2022-12-04 14:3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离休退休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均可全额提取,全额提取公积金时应当注销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提取后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1、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
    2、如果配偶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说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名额,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首付最少6成。根据上述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 根据规定,商业贷款购房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当事人可通过转账的方式提取本人或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首付款支付以后,可以凭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一次公积金。如果提取的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那么在首次提取公积金满3年后,可选择偿还商业贷款凭证或两证办理提取,两种方式任选一种,并且一旦确定提取方式,不得进行调整。在贷款成功办理并正常还款半年后,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凭还款明细每年办理1次转账冲贷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法律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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