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款什么意思?

债务追讨
2022-12-04 15:26:1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所以执行款到法院一般在三十日内能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执行局局长或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可以延缓发放:
    (一)需要进行案款分配的;
    (二)申请执行人因另案诉讼、执行或涉嫌犯罪等原因导致执行款被保全或冻结的;
    (三)申请执行人经通知未领取的;
    (四)案件被依法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
    (五)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延缓发放执行款的。

    上述情形消失后,执行人员应当在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